骆朱银今年88岁了,前段时间老伴刚刚离世,没想到紧接着就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一纸传票,而且原告竟是他的三个亲生女儿。晚年横遭“妻离子散”,痛心的骆朱银希望通过我们栏目问问,这是为什么?
骆朱银
老太婆才走了不到100天,就来逼我,这日子让我怎么过。
骆朱银说着说着,眼睛就红了。他和老伴吴香兰,原本住在稠城街道杨树塘小区,因下车门区块有机更新,三年前搬到了廿三里街道金麟花园。今年9月底,吴香兰去世了。
骆朱银
我家老太婆银行里有一笔存款,三个女儿都想要分这笔钱。我认为,以前老太婆还在世的时候,已经分过了,大女儿家里条件好,少分了一些,二女儿因为没房,就多给了些,一次就给了145万,第三个是10万还是20万(已经分过一次了)是老太婆还在世的时候分的。
记者了解到,当初有机更新的补偿款一共近1200万,骆朱银和吴香兰把钱拿出一部分,分别给了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剩余的钱用于购置房产和养老。
特别是骆朱银,他在杨树塘住了五十多年,很有感情,还打算用这笔钱再回去买套房子。结果没想到三个女儿等母亲离世后,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把老父亲骆朱银还有小弟骆希栋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骆琦萍继承款388183.69元,骆琦娟继承款388183.69元,骆文娟继承款388183.69元”。
骆朱银小儿子 骆希栋
我认为,这笔钱应当是父母支配的,就像我爸爸说的,谁家条件好少分,条件差多分(你的意思是,母亲去世了父亲还在,所以这笔钱要给父亲支配,等父亲也去世了,兄弟姐妹再来谈分钱的事)那时候该怎么分就怎么分,现在毕竟父亲还在世,作为儿女,怎么能自作主张想怎么分就怎么分,比如一人分38万,这个数目怎么得出来的?
骆希栋说,这笔钱算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即使要分那也是父亲先拿一半,怎么可以平分的呢?而且现在也闹得太“难看”了。那事情为什么会到这一步呢?记者在现场先连线了大姐骆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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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银大女儿 骆琦萍
我是这个意思,反正人都是凭良心做事,我是老大,以前就是我和老公在扶持这个大家庭,有什么难事都找我们俩,现在如果要办什么事,是不是得跟我们通个气?
大姐骆琦萍表示自己的本意不是为了分钱,只是想要家里经济账的知情权。对于父亲提出要拿这笔钱款养老的事,她没有明确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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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银大女儿 骆琦萍
没关系呀,我是凭良心的,这些年我都付出了这么多,也不要求他们回报,父母和兄弟姐妹知道我们为他们吃过苦,知道好赖就可以了,我们之间也没有深仇大恨,毕竟是父母和兄弟姐妹,弟弟也是我带大的,我和他差7岁,当然这些都不要提了,也没意思了。
随后,记者拨通了二姐骆琦娟的电话,骆琦娟告诉记者,母亲的遗款里有一笔本就是她的钱。
骆朱银二女儿 骆琦娟
(刚才你父亲说,一开始拆迁的时候,就已经把拆迁款分一部分给你们姐妹了,有这回事吗)具体的我不知道,这是我母亲在操作的(你不知道?你父亲说给了你一百四十多万)没有那么多,这也不是我爸说了算的,记者,这房子的房产证是我和父母三个人的名字,那我应得三分之一,后来(拆迁款下来)我妈说钱先放在她那用于理财。是有一部分已经给我了,但我的份额没有拿足。
记者向骆琦娟转述了大姐的意见,她考虑以后,也表示可以有条件地进行协商。
骆朱银二女儿 骆琦娟
让我弟弟把银行卡、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都拿出来,让我爸保管,我爸还在世的呀(那到时候你们五人一起坐下来谈谈行吗)也可以的。
现场虽然一直没有联系上三姐骆文娟,但大姐和二姐都表态了,骆希栋和父亲骆朱银能接受协商的方案吗?
骆希栋
(如果组织调解,而不是去打官司,你能同意吗)我父亲说等开庭好了(你的意思呢)我肯定听我父亲的,他怎么说我怎么做。
骆朱银
那就去打官司好了(该打官司也没关系,但跟子女关系闹到这个地步,会不会不太好,毕竟是亲女儿)是她们要这样的,又不是我喜欢这样
骆朱银说,1月7日就要开庭了,和亲女儿对簿公堂,他很痛心但也会去面对,就想把这件事拿出来给大家评论评论。各位观众,你们怎么看?
来源 | 同年哥讲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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