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言行往往能反映一个人的人生态度,我发现最近社会上流行着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
一种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另一种是是“没事不要多管闲事,不然你可能会后悔”。为什么会有这两种利人与利己的差别呢?我们从前在学校里学到的教导,教人善良,做好人好事,这种态度难道错了吗?
我们社会上过去几年有许多负面的新闻消息很明显是导致人人只求保全自我的原因。例如,“扶老人被讹自杀证清白”、“见义勇为面临巨额赔款”,等类似的事件让人们对见义勇为产生了疑惑。
所以,当现在的人们再次遇到类似的事件,在想象曾经看到过这些负面的报道,他们还敢做出“出手”助人的选择吗?显然,人是会区里避害的,他们往往会选择观望。
见义勇可能付出的代价,让人不敢再行善。
去年底发生的“救人反被告故意伤害”就是这样。整个事件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赵先生发现一男子正在对一女子实施暴行,于是上前阻止,在拉扯过程中一脚踹到男子腹部。
这一脚,引发了后续的风波。当事男子称自己被赵先生这一脚踹成了二级伤残,赵先生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了十四天,还有可能要面对巨额赔偿以及进一步的刑事责任。
赵先生被刑拘的日子里,恰逢其妻子产期,赵先生甚至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自己的孩子,而记者电话采访当时男子的时候,对方却正在打麻将。
自杀证清白,讹人成本太低。
吴先生骑着摩托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在行驶的路程中吴先生突然发现有一位老人躺在了地上,这吴先生于心不忍,于是就上前帮助这位老人起身。
然而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后老人一口咬定是吴先生将自己撞倒,老人的儿子向吴先生开出了二十万的赔偿费用。因为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在舆论的重重压力下,吴先生最终选择了自杀以证清白。
知道了这些案件之后,还有多少人敢在危机关头站出来见义勇为呢?
玉漫晚林晚林一向推崇好人有好报的格言,“做好人,行好事”,是一种社会正能量,见义勇为者理应的得到奖励,更应该受到保护。实现社会互助,保护见义勇为者这件事,我相信可以由玉漫晚林带头身体力行。改
请保持你的善良,该变社会风气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就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