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生态保护,自2017年7月来,丽江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新职能,主动服务于丽江市“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积极践行“绿色检察”理念,重点监督在金沙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等水资源污染问题,破坏三江并流保护区和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违法行为违法建设妨碍航道泄洪建筑物、构筑物,沿岸非法采砂、堆放废渣等问题。截至目前,立办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
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丽江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金沙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围绕泸沽湖、程海保护和治理等重大环境工程建设,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坚持宽视野、多渠道,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严格执行诉前程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接下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将本着“环境就是民生,青山绿水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信念,切实强化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上游责任的大局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金沙江生态资源,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护和保障金沙江中下游生态安全。通过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立足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积极参与泸沽湖、程海的保护治理、金沙江水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监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依法高效运行,推动保护生态环境“最严格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为把丽江建设成为最美城市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