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汕尾讯)随着汕尾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在全市区域进行一场清查违建楼房整治工作,在清查治理中,对于2016年6月后一些违法建筑有的被强行拆除,有的被限令整改或被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生态和公共效益。
连采光巷合陇拼建
在清查治理中:汕尾城区、海丰、陆丰等多栋违建别墅及楼房被依法拆除过后,今又死里复生,在海丰县城东镇金园工业区二路周边又长出一字排开多栋违建楼盘,楼盘有的连“采光巷”也被合陇拼建、象此栋楼房合陇拼建高达10层之高就摆在世人面前。这些违建楼盘为何堂而皇之拨地而起没人过问?楼房并非原始村民自建自住房。而这些违建楼房大都以盈利为目的,楼房室内套间均以公寓格式而建,简称“棺材房”。一旦有人员入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据知情人透露:该业主为本县平东镇人士,土地是从名园某村民分到留城用地转手所得,左右二间包括预留采光巷道共约200平方米,以人民币150多万元的价格向该村民购买,其双方买卖土地是否合法值得商磋。但在未办理相关有效过户和《城乡建筑许可证》等手续情况下,竟然在治理拆违进行时语境下违法抢建!
这栋违建楼从去年施工至今未见贴有任何部门审批文件。而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海丰县人民政府早在2019年6月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关于不得向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通知 》及“从前和之后未取得《城乡规划建筑许可证》等相关文件的”,一律停办不给开设水户、电户”,相关信息以在汕尾市政府官网公布。然这栋楼房不但能通水、且装备了三相电户,这到底用什么“合法”文件取得?难道海丰相关部门在治理拆违中,网开一面?让其独善其身?是选择性失明?还是选性执法?这样的违建又到底是谁的“高楼大厦”能在严查拆违进行时公然拔地而起。这不但是老百姓的拷问,也是摆在海丰相关部门面前应答的考题,谁的违建楼房这么牛?有关此事进展,本网持续关注。(文/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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