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和美南开)
十多年来,她始终战斗在公诉一线,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她表现突出,荣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她曾经获得“优秀员额检察官” “区级三八红旗手”“基层人民检察院办案能手” “天津市职务犯罪侦查人才”等荣誉称号,她就是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检察员于翀。
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于翀是南开区唯一一名参与了全部涉黑恶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她一次次将法律的利剑深深刺入黑恶势力的心脏,让人民群众更加有安全感、获得感。
2018年初,于翀审查办理了一起八人敲诈勒索、介绍卖淫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高质量完成了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力指控,最终区人民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对该案定罪判处,拉开了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序幕。
2019年,她参与办理了我区首例以“套路贷”形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件涉及17名犯罪嫌疑人,22起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实。根据案件线索,排查出“保护伞”线索2个,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房产12套,扣押车辆5台,冻结被告人账户12个,冻结资金共计22万元。最终将全案涉及17名犯罪嫌疑人,22起犯罪事实全部审理完毕。
2020年,于翀又参与办理了另一起性质更为恶劣的“套路贷”形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过大量的工作,在庭审前,已有17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历经为期4天的庭前会议和3天的开庭审理,最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在办案过程中,于翀总是能够发现案件背后的问题,挖掘出可能存在的隐患。针对年轻律师管理和培养存在的隐患,她向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推进年轻律师的管理;在办理某商业区井盖偷盗案件后,她向井盖所属物业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正是这样一次次的工作延伸,让检察官职能的社会作用更加凸显。
巾帼不让须眉,十余年来,检徽佩戴在胸前,党徽深藏于心中,党性早根植在于翀热爱并为之不断耕耘的检察事业沃土中。她用实际行动和优异的成绩展现了敢于亮剑、斗争到底的职业操守,诠释了共产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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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桐
编辑 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