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有诉求可以直接在本诉中提出,不需要提起反诉,这在司法界是个常识性的问题,但依然会有律师会在离婚案件中提起“反诉”。
我们近期在杭州代理的一个离婚案件就是这样。我们代理的女方,要求离婚,没有小孩,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委托律师应诉,写了反诉状,提起了反诉,说,我们要离婚,同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对于这个诉求,男方直接应诉,在本诉中答辩就可以了。
法院处理案件的原则是,不告不理,反诉制度存在的核心价值是,在同一个案件中解决双方的诉求,审理双方的权利义务,起到化繁为简的作用。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即使不提起反诉,也可以在本诉中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但,对于普通民众的认知里,做被告很不服气,本来我在婚姻中就吃亏了,委屈了,凭什么是你告我,不行,我也得告你,以表示我的理直气壮。
于是,在离婚案件中,一些被告便愤愤不平地要求自己委托的律师,甚至一些喜欢虚张声势的被告的律师便在法庭上提起反诉,诉求也是要和原告离婚。
专业离婚律师的建议是:
不要折腾,不要闹笑话,如果想离婚就答辩离婚,有什么诉求在离婚本诉中提出就可以,法官会审查你们的婚姻情况,即便您不提起反诉,也会作出合理判决。当然,你也可以战略性的不同意离婚,以达到自己的某些谈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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