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滢 代文官)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需要,统一疑难行政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10月6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疑难案件研讨会在渑池县人民法院召开。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洁梅、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博、赔偿办主任何红伟,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及行政庭庭长参加研讨会。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赞谋出席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归纳梳理了案件中存在的争议焦点,并就审理过程中的难点作了情况说明。会议还围绕行政审判疑难案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如行政赔偿案件中,在仅有的证据无法证明损失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及能否判决让行政机关自己作出赔偿决定;行政强制中,《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等问题。
与会人员结合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聚焦案件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事实,从法学理论、法律规定、实际操作等多个层面分别发表了精辟、务实的观点和意见,对案件展开深入的讨论。在如何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达成基本共识,为确保作出公平公正的行政审判奠定了基础。
会议指出,要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联络,疑难复杂问题要多请示、多汇报,通过交流,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减少瑕疵案件、问题案件的发生,降低二审行政案件发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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