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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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袭扰不断,小微企业面临发展困境,东湖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为小微企业续航,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助力企业走出发展困境。
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东湖区财政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对于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我局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代理支库的沟通配合,强化资金调度和保障,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确保各项税款及时退库。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按照新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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