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中央到地方对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的政策支持与保护如此重视,是因为现在到了该重视的时候了,当前经济需要复苏,不重视民营经济是不行的;民营经济“56789”的地位决定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显然,不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更是不行的,各行各业少不了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创新热情,要激发民营企业家的投资愿意,促进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必须要重视民营经济以及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由此,在当前这种经济背景下,重视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是正当其时。
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良的舆论导向,对个别民营企业家出现的问题,就把它当成所有民营企业家的问题,对民营企业家进行全面的污名化,这是不客观的,是对民营经济以及民营企业家的不公正社会待遇。
但对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的不客观、不公正评价也只是个别网红人物,还有一些不良的自媒体从业者,并非是国家正规的舆论媒体,全社会对民营企业家的总体评价与认识还是正面的,对民营企业家在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所以,也不能把个别网红人物以及不良自媒体对民营企业家的恶意损害当成一种普遍社会现象,这其实也是有失公允的。
再说了,众多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也是良莠不齐的,其中一些人确实是靠钻国家政策空子、甚至是靠披着“合法”外衣吞并国有资产、还有制假售假而发财致富的,更有不顾社会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青少年健康成长用所谓的营养品、游戏等聚集财富的,也确实应该在批评和禁止之列,很多事情,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些公众批评还是有根有据的,这些善意的批评值得各级政府认真汲取,再也不犯两个极端的错误,统统地将这些批评的声音都归纳为对民营企业家形象声誉的损害。
“公道自在人心”,我们不能对公众善意的评论全部压制,这也是不符合民意的,也更不符合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的需要。海南提出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不能逮捕、不能起诉,不判实刑,我觉得应正确理解,不能一概而论,将一切涉及刑事犯罪与经济违法活动要区别开来,不能因为保护民营企业家而将那些公然置法律于不顾、置民众生命健康安全与不置、置社会安全秩序于不顾的所谓民营企业家网开一面,一律开绿灯,这也有可能犯保护坏人的错误,因为少数民营企业家不过是披着光鲜外衣的“罪犯”,对这些人不打击行吗?比如刘汉也曾是四川最大的民营企业家,对这些披着民营企业家外衣从事“黑社会”犯罪勾当的人不打击行吗?如果不打击,这样的民营企业家越多,老百姓就会更加陷入暗无天日的被欺凌和被压榨惶的恐之中,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就更加没有保障,广大民众能有活路吗?
所以,要引导全社会尊重民营企业家,给予民营企业优惠的政策,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安全以及合法财产要用法律保护,但政府也要对民营企业本身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对突破法律底线、触碰高压线、干着各种违法犯罪勾当的所谓民营企业家一经查实,就不能寻情枉犯,要严加惩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塑造出更多有品质、有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广大普通民众希望这样的民营企业家越多越好!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