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惩恶扬善的一件有力武器,因此那些敢于犯罪的不法分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保证法律的权威与公正性时也要仔细求证小心判断,务必讲究以证据说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任何一位普通民众。
相信大家都有过被冤枉的经历,其憋屈与难受自然不必多说,今天笔者就给大家讲述一个普通人受到冤屈而在狱中服刑13年的故事。
胥敬祥出生于河南,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1991年春节过去不久,胥敬祥所在地区发生了十几件影响恶劣的抢劫案,这些案件发生之后,令当地民众十分恐慌,因此这些案件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
众所周知,当时科技经济条件都比较落后,因此当时不像现在这样大街小巷都安装有摄像头,加上当时抢劫案的发生地点大多都在农村偏远地区,这给破案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因此警方在调查这些案件时经历了很多曲折,由于调查取证十分困难,这些案件一直没有什么突破性进展。
一年后忽然有人告诉警方说他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而这人所说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胥敬祥,而警方听闻此消息后也是立刻对胥敬祥实施抓捕。前面我们已经说到胥敬祥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生活范围比较小并且其给周围邻居的印象都比较好,而这次胥敬祥被认为是罪犯仅仅是因为他身上穿着的一件绿色背心。
当时胥敬祥正穿着一件绿色背心跟自己的同乡吃饭,眼尖的同乡发现他穿着这件背心属于他一位被抢劫的亲戚,于是在吃过饭后,这位同乡选择立即报警,警方也立即采取行动将其抓获。
虽然在被抓捕时,胥敬祥一直为自己辩解称这件背心是他在一个跳蚤市场上买的,并且还有相关目击证人,即使如此这起抢劫案依然被宣布告破,胥敬祥也被判为有罪。
起初胥敬祥并不认罪,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他莫名其妙“招供”了,并且招出了与他一起实施抢劫的同伙。
当时这起案件本身就充满着诸多疑点,这引起了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务人员李传贵的注意,当时李传贵在收到案件资料时就已经发现其蕴含着诸多疑点,并且刚开始李传贵极力否认自己曾经抢劫过他人,后来更是申诉说自己的口供是被刑讯给逼出来的,于是李传贵将这些情况上报给了相关领导并要求重新进行审查。
后来胥敬祥招供的所谓同伙被捕,但据“同伙”所讲,他并不认识胥敬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胥敬祥没有参与抢劫案。
由于时间久远,能够证明胥敬祥那件绿色毛衣的证人也无法找到,因此他身上的嫌疑一直没有完全洗刷。后来李传贵甚至被人举报徇私舞弊,虽然这些举报材料没有事实根据,但对他寻找案件的真相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这些举报材料被递交给了检察官蒋汉生那里,对资料进行审查之后,蒋汉生发现李传贵提出的观点是正确的,于是蒋汉生也开始着手寻找相关案件的证据。
蒋汉生花费了整整7年时间,到处走访去寻找胥敬祥当初买毛衣时的目击证人,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被他成功找到了目击证人,并证明了胥敬祥无罪。
2005年,胥敬祥案件被相关检察院认定不起诉处理,而此时距离胥敬祥出狱与妻儿团聚仅仅只剩下15天,这对胥敬祥来讲是一份迟到的礼物,但最要重要的是他身上的冤屈得以洗刷,否则出狱后这个污点也将一直伴随他一生。
虽然出狱后的胥敬祥已经得到了自由并且获得了国家52万元的赔偿,但这些却永远也无法弥补他失去的光阴,如果不是有正义的公务人员,他的一生恐怕都将暗淡无光。
有利的证据并查清犯罪事实是行使法律权力的基本前提,如果产生冤案错案将会对法律的公平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对待案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出现一丝差错。